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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立案标准

发稿时间:2023-05-26 20:25:04 来源: 法务网
一、

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立案标准

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立案标准是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的行为,原则上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 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资料图)

二、

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找法网提醒您,可以归纳为3类:猎取珍贵、濒危的陆生野生动物,捕捞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杀害珍贵、濒危的陆生或水生野生动物。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可能是为了出卖牟利、自食自用、馈赠亲友或者出限取乐的目的,都可以构成本罪。

三、

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需要什么证据

1.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包括作案的动机、目的,对后果的认识态度、主动程度等。对于共同犯罪的,行为人之间有无策划、策划的具体内容、具体分工、实施的行为等。

2.证人证言,包括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以此证实其犯罪的主观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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